首站-论文投稿智能助手
典型文献
论社会信用地方先行立法的主体适格性
文献摘要:
我国社会信用立法采取地方先行立法之模式,但目前社会信用地方先行立法的适格主体范围仍较为模糊.厘清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社会信用事宜属于中央立法事项但非法律保留事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晰只有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方有权就社会信用进行地方先行立法,其余地方立法主体进行社会信用地方先行立法有越权之嫌.为此应以省级信用地方性法规统领社会信用地方立法,并加强社会信用地方先行立法之合法性审查,以确保社会信用地方先行立法符合依法立法原则.
文献关键词:
社会信用;地方立法;地方先行立法;立法主体;适格性
作者姓名:
刘宇飞
作者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刘宇飞-.论社会信用地方先行立法的主体适格性)[J].征信,2022(04):38-45
A类:
地方先行立法
B类:
社会信用,适格性,信用立法,适格主体,主体范围,事宜,法事,法律保留事项,省级人大,常委会,方有权,余地,地方立法,立法主体,越权,地方性法规,强社会,合法性审查,依法立法,立法原则
AB值:
0.285087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