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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合同解除之诉的解释论展开
文献摘要:
《民法典》建构起通知解除和司法解除二元并存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模式,由此引发的诉讼为合同解除之诉.后民法典时代,有必要站在解释论的立场,体系化阐释合同解除之诉的规范意蕴和程序法理,实现二元并存模式的制度价值.合同解除权属于广义形成权,根据行使方式之不同,可分为普通形成权和形成诉权.合同解除之诉因诉讼标的不同,诉讼类型亦不同.因通知解除形成的确认解除行为效力之诉和确认解除合同主张之诉属于确认之诉,诉讼标的为普通形成权,所作判决为具有既判力的确认判决;因司法解除而形成的诉讼为形成之诉,诉讼标的为形成诉权,相应的支持性判决为形成判决,具有形成力和既判力但不具执行力.实务中合同解除之诉多与给付之诉合并,若当事人在给付之诉中未将确认请求作为独立诉讼标的提出,法院无需释明当事人追加该请求,其可在判决理由中对合同解除事实作出判断;若当事人未提出形成请求,法院则应予释明追加,并在判决主文中作出回应.
文献关键词:
合同解除之诉;普通形成权;形成诉权;确认之诉;形成之诉
作者姓名:
张海燕
作者机构:
山东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张海燕-.合同解除之诉的解释论展开)[J].环球法律评论,2022(05):83-98
A类:
合同解除之诉,普通形成权,形成诉权
B类:
解释论,司法解除,合同解除权,后民法典时代,蕴和,程序法理,制度价值,权属,诉讼标的,诉讼类型,行为效力,解除合同,确认之诉,所作,既判力,确认判决,形成之诉,支持性,执行力,给付之诉,当事人,请求,法院,释明,追加,判决理由,应予,主文
AB值:
0.21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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