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信息报送情况(截至2022年1月31日)
文献摘要:
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2016年第32号令)、《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23号公告)相关规定,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十二大类产品,须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并将结果报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
文献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作者机构: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信息报送情况(截至2022年1月31日))[J].表面工程与再制造,2022(01):10
A类:
B类: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RoHS,报送,送情,使用管理,管理办法,号令,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公告,出厂,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十二大,类产品,果报,送电,公共服务平台
AB值:
0.4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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