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区域发展权的主体证成与法制意义——以区域共同体为基点
文献摘要:
"区域能否成为独立发展权主体"是区域经济法体系建构中必须解答的基础性问题,但现有观点缺乏合理性,导致区域发展权主体范畴模糊不清.为修正传统区域发展权主体理论的缺陷,须明确"区域应回归发展权主体范畴"的观点.为此,应依循"权利公共性与共同体共伴生"的逻辑,揭示经济区域包容发展权公共性的特质,剖析三类经济区域通过共同目标、集体认同和归属感成为共同体的能力,梳理区域共同体的利益冲突、修正措施,并以"资源输出地输入地利益补偿的法制建设"为特定场域,具体分析现有资源均质区发展权主体资格未明确的法制缺陷,围绕政策先导、立法项目和立法规划三方面内容开展区域法制建设活动.
文献关键词:
区域;发展权主体;共同体;资源均质区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曹书
作者机构:
牡丹江师范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曹书-.区域发展权的主体证成与法制意义——以区域共同体为基点)[J].北方法学,2022(03):94-108
A类:
发展权主体,区域经济法,资源均质区
B类:
体证,证成,区域共同体,基点,法体系,体系建构,解答,体范畴,模糊不清,正传,主体理论,依循,公共性,伴生,经济区域,包容发展,类经,集体认同,归属感,利益冲突,输出地,输入地,利益补偿,法制建设,特定场域,现有资源,主体资格,立法项目,展区
AB值:
0.326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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