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站-论文投稿智能助手
典型文献
《民法典》视域下被代理人可归责性的解释逻辑
文献摘要:
被代理人可归责性问题是表见代理规则的模糊地带,亟待澄清.《民法典》中有关表见代理类型的规定、无权代理规则中善意第三人撤销权以及善意取得制度中均蕴含着被代理人可归责性的实定法基础.被代理人可归责性,不应仅考察代理权外观与第三人善意,还应兼顾被代理人对权利外观的形成是否负有责任,被代理人完全缺乏归责基础的,不应构成表见代理.被代理人可归责性旨在构筑起第三人、被代理人之间的权利平衡结构.在具体操作层面,由被代理人承担证明其完全不具可归责性的举证责任,不仅符合利益衡量精神,更契合表见代理纠纷审理中原被告两造对立模式.
文献关键词:
表见代理;被代理人可归责性;无权代理;信赖利益保护
作者姓名:
王慧
作者机构:
江苏师范大学 法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引用格式:
[1]王慧-.《民法典》视域下被代理人可归责性的解释逻辑)[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7):174-182
A类:
被代理人可归责性
B类:
民法典,表见代理,模糊地,澄清,无权代理,善意第三人,撤销权,善意取得制度,实定法,代理权,权利外观,负有责任,归责基础,筑起,权利平衡,平衡结构,具体操作,操作层面,举证责任,利益衡量,审理,原被告,两造,立模,信赖利益保护
AB值:
0.233555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