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预防刑法:辩证、依据与限度
文献摘要:
对预防刑法的既有批判多存在值得商榷之处,仅凭借"适用量低"难以推导出条文缺乏现实规制效果,"刑法工具主义"忽略了刑法作为社会控制手段而天生具备的工具属性.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刑法没有必要也无法全面恪守扎根于古典社会形态的"最后手段性"原则.刑法及其基本原则的正当化依据均在于社会契约理论,在现代社会,纯粹的古典自由主义刑法已经难以为法益提供全面保障,民众会为了更为周全地保护自身重大法益,在现有的基础上再让渡出部分轻微法益,故在满足宪法比例原则及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一定限度内的预防刑法完全能够得到民众的赞同,且符合时代发展之要求、保护法益之需求与社会国的基本原则.
文献关键词:
预防刑法;工具主义;最后手段性;自由主义刑法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魏超
作者机构:
苏州大学 王健法学院,江苏 苏州215006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魏超-.预防刑法:辩证、依据与限度)[J].苏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1):111-123
A类:
自由主义刑法
B类:
预防刑法,商榷,仅凭,条文,工具主义,社会控制,控制手段,天生,工具属性,社会背景,恪守,社会形态,最后手段性,正当化依据,社会契约,契约理论,纯粹,古典自由主义,周全,大法,让渡,微法,宪法,比例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全能,赞同,保护法益
AB值:
0.3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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