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从集体成员权到法人成员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权的内容构造
文献摘要:
相关政策和法律文件中,对农村村民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农民集体成员"两种表述.实际上,"农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非同一概念,前者性质上属于总有团体,后者则属于集体财产所有权行使主体,但在相关政策性文件在成员权益方面并未对二者作出明确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权与农民集体成员权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农民集体成员权中的自益权即财产性权利,其中包括集体土地占有使用权、集体财产收益权、集体剩余财产分配权;共益权即非财产性权利,其中包括决策参与权和监督权.农民集体成员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成员,除享有原"农民集体"成员的自益权和共益权外,还应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发展股认购权、招标项目优先承担权、股东诉权等权利.
文献关键词:
农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自益权;共益权;财产性权利;非财产性权利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温世扬
作者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温世扬-.从集体成员权到法人成员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权的内容构造)[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04):143-153
A类:
共益权,非财产性权利,被选举权
B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法律文件,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同,一概,集体财产,所有权,行使主体,政策性文件,成员权益,农民集体成员权,自益权,集体土地,使用权,财产收益,收益权,财产分配,分配权,决策参与,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法人,认购,招标,股东,诉权
AB值:
0.16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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